国同党的斗争进行时!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9-21 11:09:17 来源:国同党的斗争进行时! 【字号: 】 浏览
[导读]由于国家缺乏对中央国家机关的监督,天天作案、公开害人……

国同党的斗争进行时!
我国有敢和我破案地吗?
战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违法犯罪!
 字和法、官和钱!
国法有情人无情,人有情时会自杀!多学、多想、多讨论、多宣传!根据情况组织武装起来!中央最大官怎么行政?一是嘴!二是用字!三手脚!四其他!秦文农的个人斗争经验,中央作案公式:钱+作法+煽动(假冒国家名号、用党等)+布阵+投毒等+走阵=在城市和农村阴谋(谋杀)得逞数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是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具体规定!是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平时称官、最大官、最小官(村级官)的规定!是追究、判刑、反腐败的根本标准、准则!官的等级、级别是量刑标准、准则之一!不是群众民主选举的一罪(是连升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以后升官,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大官的重要、第一、头一关),加上任职时间一罪(能判处死刑),加上职务犯罪(渎职能判处死刑)任职时间是职务犯罪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赎罪、立功的方法!国家机关是全国官、兵、民赎罪、立功的首选!上级违宪犯罪,向上级追究赎罪、立功!平级违宪犯罪,向平级追究赎罪、立功,包括平级的行政区域内和进入本行政区域内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军民之间赎罪、立功,士兵违宪犯罪,不但要追究士兵,还必须追究士兵的上级各级军官;公民违宪犯罪,不但要追究公民,还必须追究公民的上级各级官员!中央国家机关的行政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赎罪、立功机会,追究下级违宪犯罪的多少是证明自己是否尽职责、笨蛋、无能、腐败!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
钱即货币!货币即钱!钱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钱是价值的一般代表,可以购买别的任何商品!钱是价值的一般代表!什么是价值?①体现在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价值量的大小决定于生产这一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不经过人类劳动加工的东西,如空气,即使对人们有使用价值,也不具有价格。 ②积极的好的有利作用。商品的价值在于对个人和群体带来的好处大小,这一种商品的多少、生产制造难易程度即生产力!
那么钱有没有等价物?钱的等价物是什么?钱的等价物是粮食!用钱其实还是用粮食来衡量其它一切商品的价值!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币是人民为了方便交换、储存等的货币,所以称为人民币、法定货币、社会主义货币!
钱的等价物是粮食的产量,怎么发行钱呢?这个工作离不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粮食有小麦、大米、玉米等!在有关主要吃的、食用的当中,根据充饥、解饿、治饥、耐饥时间长短,决定价格高低,也就是先定价格!选取其中一种作为定价的标准!根据已有的经验、资料由全国农村和城市群众民主选举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年统计一次,逐级递交民主选举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统计材料协商,决定钱的发行量!粮食作物、土地是人生存的基础!所以,身在城市也要关注土地、农业、农村、农民,吃的、食用来源!
第二、以粮食作为等价物体现、衡量我国自然资源的价值,根据国家即全国各地对自然资源的每年可利用情况,由全国城市和农村群众民主选举出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统计材料协商,决定钱的发行量!
第三、根据国内部分生产力的提高,也就是某些商品(不包括吃的食用品)的年、若干年的产量,能满足全国每个人的需要,就可以发行这些商品的钱数!个人也可以购买,也可以储存!是国家即全民生产力的标志!这些由全国城市和农村群众民主选举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年统计一次,逐级协商递交民主选举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统计材料协商,决定钱的发行量!所以,在我国非食用各类商品不存在涨价、降价!
第四、根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等级、级别、职务高低、人数编制确定工资发行钱!这些由全国城市和农村群众协商民主选举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逐级协商递交民主选举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协商情况,决定钱的发行量!
第五、根据城市年增减人数,这些由全国城市和农村群众协商民主选举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逐级协商递交民主选举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协商情况,决定钱的发行量!也就是每年由农村向城市提供多少粮食!
其他国家即全民协商通过的事项,根据事情的大小,用人的多少等决定钱的发行量!长期的都会形成法律不会改变!钱的发行名称,国家即全民决定通过,国家机关执行,审查和批准的各种款项的名称就是钱的发行名称(工资、办公费、奖励、赔偿等等)!
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钱等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宣传、解释的!“中央国家机关用党谋国”或者说“中国共产党反革命、中央国家机关渎职”以来!用钱这个圈套,全国都被套住了!已经套死了不少人!
坏官用钱套人、害人可简单!官管着钱,根据法律和情理,根本立足点:一、该给的不给、少给!该批准的不批准、后批准、少批准!二、不该给的给、多给!不该批准的批准、先批准、多批准!围绕以上两点,坏官会有很多措辞!我国十三亿人计算,假如克扣每人一分钱,这一分钱对个人来说比较少!对于违法中央国家机关来说,一次克扣一千三百万元!可以用月工资一千元!在全国各地拉拢、招聘一万三千人进行违法活动一个月!如果克扣积累违法犯罪资本;或者不克扣,直接用国家财产、额外发行作为违法犯罪资本!那么时间更长、套住的更多!中央国家机关该给国家即全民、全国群众的钱,没有、不愿、不想发行、发给群众!拿着应该发行的钱,群众不用劳动让群众劳动!这种劳动是把群众变成抑善扬恶的违法集团成员、违法劳动、犯罪劳动、帮凶!国家财产,钱印制成以后数额没有多大价值,只是金属、印刷制品!回笼的资金只是让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即全民、地方群众掌握和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状况!当官和参军都是两手空空,有些国家即全民完全供你吃、穿、住、行、用!离开带走一沓钱!中央官大钱更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在任职和服役期间,是根据国家即全民协商,大家伙每人平均提供不影响个人的粮食、物品!积少成多为大家服务!一家养一个官、养一个兵中不中?就是能养起!会不会为大家服务?哪还有官?没有官中不中?人民民主专政在于全国城市和农村群众对字和法、官和钱的知道宣传程度,和以前相比认识提高、增加多少!在于全国城市和农村群众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监督!不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人民民主专政:一、每个公民有制定和修改、通过宪法、法律、撤销中央决定的权利;二、每个公民有决定选谁当官和自己当官的权利;三、每个公民有依法管理国家一切事务的权利。权利人人都有!自己没有能力,不能说自己没有权利!中央违法是国家的最大坏事!惩前毖后、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有史可鉴中华民国,中央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名称,操纵金融,通过发行公债、改革币制等攫取暴利!无限制地发行纸币,法币贬值、物价飞涨、经济崩溃,掠夺城市和农村群众的一切!使城市和农村群众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以蒋介石为首的伪民国政权和反革命军队、支持的群众逃窜多少?违法活动在我宝丰县地区还在持续!没有停止!他人的死,意味着自己会死!他人没死,不能代表自己不会死!只能代表自己生存机率增大!特别是每一个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公民!侵权虽然没有停止,但是我还没有死呢!继续全国总动员……
       计算我国现在违法犯罪人数!是不是已经达到战争规模!打不打!都会逐个追究!胡锦涛是胡锦涛!习近平是习近平!温家宝是温家宝!吴邦国是吴邦国!王胜俊是王胜俊!曹建明是曹建明!……人人学会反腐倡廉、破案!宣传量刑!国家怎么承担责任,中央国家机关违宪直接连带全中国!地方违宪间接连带全中国!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全国同时进行!中央国家机关违宪一天,全国各地的官、兵、民增加一天!官、兵、民不是增加刑罚、就是减轻刑罚、停止刑罚!

公开煽动影视剧揭密:
战争中的攻心作战、对敌宣传,对内宣传、教育、动员场面太少、没有!艰难、困苦、险阻、激烈、残酷的战斗伤亡等等场面成了违法犯罪集团东山再起、煽动的有力手段!只说标、不说本——国家根本制度和政党根本制度的关系!煽动中国共产党不容易!压制官、兵、民对“中国共产党”有意见!
反腐倡廉、破案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回避、掩盖事实真相!丑化他人人格!美化假反腐倡廉、作案的职务违法犯罪集团主犯、参与成员!诈骗远方群众、官、兵!煽动坏官、坏兵诈骗、诱惑、镇压当地群众!
煽动:指怂恿、鼓动人做坏事。
煽动的作用:让他人、武装力量、群众侵犯、压制、镇压、攻击、打击好的、合法的官、兵、民,破坏、发动战争等。
煽动得逞条件:是在人对人、事、物,不了解、理解粗浅、模糊、糊涂、迷惑、诱惑、压力等条件下;暂时、短期,丧失理智、头脑混乱、不明事理、不顾利害,不分好坏、是非、曲直、对错。
听从、帮助煽动:有利、佩服、光荣、感觉光荣、人多、害怕等。
恶劣的是:听从、帮助煽动的公民、士兵。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全国各地城市和农村基层群众大会、一切国家机关、士兵大会……)!
宣传中国共产党就是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党员大会、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以后,宣传浪费时间、浪费国家财产、浪费地方群众财产包括党员财产、违法犯罪、毫无价值)!
追究、反腐败、破案:都是对正在、刚才、几天前、几年前、几十年前,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反腐败:是对正在、刚才、几天前、几年前、几十年前,现任、以前担任过国家机关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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